本報衡水電(記者李海菊借貸)11月25日上午,在衡水市區某小區3號樓樓頂,衡水市公安局環保支隊民警、衡水無線電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拆除了一套私自安裝的衛星電視干擾器。據介紹,衛星電視干擾器工作時產生的輻射對人體危害較大,屬於環境污染。另外,它還妨礙空中無線電波的秩序,影響正常的無線電通信。當天上午,接到相關投訴的衡水市環保局執法人員也趕到了現場。
  現場拆除房屋出租干擾器
  衡水市公安局環保支民警說,近日他們接到群眾舉報:衡水市區某小區3號樓(25層高)樓頂有衛星電視干擾器。25日上午10時許,在當事小區,物業人員在民警的要求下打開了3號樓樓頂的樓宇門。記者跟隨民警到達樓頂,發現一個鋁製的長方形物體被放置在制高點上,還帶有一根太平洋房屋黑色的電線。
  在現場,衡水無線電管理局執法人員表示,這個東西就是融資干擾器,專門針對接收衛星電視信號的“小鍋”,有效距離在2公里左右,相對“大鍋”的干擾器,這種干擾器對人體的危害更大。自今年5月份,他們陸續在市區多個地點發現了這種干擾器,截至目前,他們已經拆除了近20套。
  公安民警立即將干擾器予以拆除。執法人員發現這套干擾器上還裝有一個手機卡。據介紹,關鍵字這個手機卡的功能強大,可用任何手機向干擾器發送“開啟”或“關閉”的指令,實現“遙控指揮”。
  物業負責人被帶走
  干擾器被拆除後,該小區物業的一位負責人說,11月2日有自稱是“河北廣電網絡衡水分公司”的人來找他們,要求在樓頂安裝“一套設備”,他們為此收了對方300元/月的費用。他們並不知道這個設備是乾什麼用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對人體有害。在聽到執法人員解釋後,該負責人表示:“以後再也不讓別人來安這種害人害己的東西了。”
  在小區物業辦公室,執法人員查到了物業向干擾器安裝者收取費用的收據。無線電管理局執法人員向小區物業下達了“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通知書上顯示:擅自設置使用衛星電視干擾器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的規定,為防止證據以後難以取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予以先行登記保存證據……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轉移證據。
  為進一步查明干擾器所有人及安裝者,小區物業負責人隨後被民警帶回隊里接受調查詢問。
  私自安裝干擾器違規
  2008年,原廣電總局發出《關於集中開展收繳衛星電視 無線電干擾器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通知》中說:2005年以來,全國各地相繼出現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衛星電視無線電干擾器的情況。一方面,一些廣播電視基層單位出於自身利益考慮,非法購買、使用衛星電視無線電干擾器干擾衛星廣播電視信號的接收,導致當地群眾無法正常收看,影響了黨的宣傳工作;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衛星電視無線電干擾器對有線電視前端和無線發射轉播台站進行惡意干擾破壞,嚴重威脅廣播電視的播出安全,甚至造成衛星電視轉播信號大面積、長時間中斷的重大事件。
  據瞭解,國家有關部門早在2007年就發出緊急通知:擅自研製生產、銷售和使用衛星電視無線電干擾器,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通知發出後仍在使用,可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原標題:小區咋能私安衛星電視干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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