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企業“驕狂症”,寵出來的毛病
  □ 採桑子(武漢 職員)
  霧霾肆虐,環保部派出12個督查組對京津冀及其周邊地區的污染防治情況進行督查發現,一些地區的企業仍在肆意排污。更有甚者,一些企業居然對督查組進行尾隨、跟蹤、驅趕。(2月25日《中國青年報》)
  即便霧霾如此濃重,相關污染企業仍然一邊變本加厲地違規排污,一邊讓環保部督導組吃閉門羹,這難免讓我們既揪心於無良企業為了利潤毫無法紀底線,又對負有環境保護職責的相關部門難以放心。
  對於環保部門的執法權、對於違規排污企業的處罰權,環境保護法可是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的,相關違規企業何以如此肆無忌憚?而環保部門又何以遭遇“門難進”、執法難的狼狽處境呢?我以為,這與相關企業的“驕狂症”有關,而這種病癥又純粹是慣出來的毛病。
  在那個人們無比熟悉的GDP至上的年代,在招商引資唯此唯大的理念支撐下,相當多的地方政府曾經對於企業排污問題是睜隻眼閉隻眼。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甚至於明令環保部門不得擅自到招商引資企業、重點保護企業去執法。地方政府為了發展經濟,已養成一種畸形的“重商”態度,採取一些措施保護投資商、尊崇納稅大戶,雖然也不為過,但是踐踏法制底線、肆意毀損環境,則不僅讓企業背負無良的罪名,讓地方政府和執法部門背負無能的罵名。
  如今環境已更為脆弱,霧霾像生了根一樣難以驅散,而水土污染也日見其嚴重,全民的環保意識也不斷提高,當此之時,環境保護的關鍵正在於對違規排污企業的從嚴執法,而這種有效治理的突破口,恐怕莫過於矯正其“驕狂症”。
  治理排污企業的“驕狂症”,就是要嚴肅法紀。環保部門要嚴格按照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辦事,對於排污企業,依其違規違法的程度,當嚴格依法處理,該罰款、責令停業、關閉甚至於追究刑責的,再也不能馬虎應對了。
  治理排污企業的“驕狂症”,還要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環保部督導組吃閉門羹,本身也是環保部門監管能力不足的一種表現,也是吸納民眾環保熱情、民間環保智慧不夠的結果。在全民重視環境的時代,環保部門只有開門執法,借助民間環保力量的推力,才能最終幫助企業將環保與利潤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原標題:排污企業“驕狂症”,寵出來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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