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被陌生男帶到派出所
  7個月來,34歲的常輝生活難以自理,而導致他成這樣的打人者卻不知下落。常輝說,7個月前,自己被懷疑吸毒,被兩名男子帶至棗園派出所。但隨後發現他並沒吸毒。從當日下午5時到當晚9時離開派出所,他被送往醫院,據診斷9根肋骨骨折。
  針對常輝所說,警方稱打人者並非警務人員,目前已立案調查。
  34歲的常輝說,以前他開出租車,身體也還健康,可如今,他卻連呼吸都有些吃力。和記者說話時,他都要捂著胸口,不時還會咳嗽。這一切的改變,源於2013年11月4日下午。
  “當天下午5點多,我把車交給夜班司機,夜班司機送我回家。”常輝說,他家在文藝路,當夜班司機將他載至含光門外時,被騎摩托車的兩個人攔停。“騎的摩托車不是制式的,兩人穿的是便裝,他們拉開車門把我控制了。夜班司機以為遇到搶劫就跑了。”常輝回憶說,“我被這兩個男子扔進出租車後排,其中一人開車,我想問是咋回事,可對方說,‘棗園所的,到所里再說。’我就沒敢多問。”常輝說,這兩名男子年紀在30歲左右。
  常輝說,下午6時許,男子開著出租車載他到了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棗園派出所,另一男子騎著摩托趕到。常輝說,“他們以為我吸毒,對我進行了血檢、尿檢。很快結果出來,我沒吸毒。可他們沒有放了我。”晚上9時許,常輝恢復人身自由後卻被派出所送到醫院。
  失去自由的4個小時發生了什麼
  2014年4月15日,公安蓮湖分局刑警大隊帶常輝在西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做出的傷情鑒定報告中顯示:“2013年11月4日,常輝在回家途中被人使用拳頭和腳毆打頭部及胸部致傷,傷後常輝被送往西電集團醫院診斷為:閉合性胸部損傷,多發肋骨骨折(右側第3、4、5、6、9肋骨骨折;左側第3、5、6、7肋骨骨折);胸骨體骨折;雙肺挫傷;頭皮血腫;多發軟組織挫傷。”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殘疾等級分級》綜合評定常輝構成八級傷殘。”
  2013年11月4日下午5時常輝被攔,到晚上9時走出派出所恢復自由後卻被直接送往醫院,這4個小時到底發生了什麼?華商報記者調查此事時,常輝和棗園路派出所各執一詞。
  疑問一:常輝在哪被打?
  常輝說,當日下午5時他被攔停後,遭到這兩名陌名男子毆打,到派出所,還有人毆打他。“他們用辣椒水噴我,隨後給我戴上背銬,被強行塞進出租車後排。”常輝說,“在派出所內,至少有7名男子毆打我,其中有3人身穿警服或協警制服。”“他們讓我交代自己是不是吸毒了,就算是尿檢、血檢顯示我未吸毒,他們還是不放過,讓我交代是不是以前吸過毒。我說沒有,就又被打。”常輝說。
  對此,棗園派出所的一名負責人稱,在派出所內常輝並沒有遭到暴打,身上的傷是在含光門外和這兩名陌名男子發生爭執所傷。
  疑問二:是誰打了常輝?
  “偵破毒品案件公安機關需要線人協助,這兩名打人者是我們派出所的線人。”棗園路派出所負責人稱,“據我們瞭解,這兩名線人知道在含光門外一家賣燒雞的商鋪有人販賣毒品。當日他們在燒雞商鋪處看到常輝交易後準備乘坐出租車,兩名線人上前阻攔。誰知常輝乘坐的出租車並未停下,反而將兩名線人撞倒後逃逸。”
  “隨後兩名線人騎摩托車追趕,將常輝乘坐的出租車在含光門外逼停。可就當準備控制常輝時,卻遭到他的反抗,常輝還毆打其中一名線人,隨後衝突升級。”該派出所負責人稱,“由於這兩名線人為棗園所所用,在控制了常輝後,線人開出租車將常輝拉至我們所。但隨後我們發現這是一場誤會,便向常輝道歉,由於之前在含光門外和線人發生衝突,常輝受傷,我們將他送至醫院就診。”棗園派出所負責人稱,“這件事,我們所辦案中確實存在一定瑕疵,對常輝深表抱歉。但我可以保證所里的警務人員絕對沒有毆打、辱罵、教唆傷害常輝的行為。”
  事發7個月,打人者仍未歸案
  6月24日,棗園路派出所負責人告訴華商報記者,這起打人案件已經由公安蓮湖分局刑偵大隊立案調查,目前打人者仍在逃未歸案,警方已在網上通緝。
  自去年11月4日至今已過去了7個月,派出所所說的兩名打人者仍未歸案。至於常輝醫葯費及賠償問題,一直由棗園派出所找到的一名姓張的中間人出面協調。
  記者向張姓中間人瞭解情況時,對方說法與派出所一致。警方介紹,張姓中間人為兩名打人者的朋友,出了此事後由他負責善後。張姓中間人稱,他也聯繫不上闖了禍的兩個朋友。
  華商報記者謝濤
(原標題:男子被疑吸毒押進棗園派出所 自稱遭到多名警員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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